| 30日台湾开放人民币兑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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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自6月30日开始受理岛内金融机构及外币收兑处申办人民币兑换业务,以方便大陆旅游者来台换取新台币使用。 根据台湾金融部门制定的办法,任何自然人都可以兑换人民币汇率,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本月12日,台湾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及九十二条,允许人民币在台兑换。台金融主管部门也已制定了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的具体办法。 GoRMB人民币理财网声明:财经资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